說明:
一、競賽目的:為鼓勵學生以多元自主的學習方式,
期盼學生在備賽過程,培養「自主行動」及「終身學習」
二、參加對象(以113學年度第2學期身分為報名資格且決賽時須
(一)大專院校組:全國大專院校一至三年級學生及五專四年級學生
(二)高中職組(臺灣本島區):全國高中職一至二年級學生(五專
(三)高中職組(離島區):
(四)大手攜小手組:大專院校學生與高中職學生組隊(大專院校與
三、競賽時程:報名期間延長至114年6月27日(星期五)止,
日(星期五)舉行。
四、競賽聯絡人姓名與電話:姜彥芹助理(02-2257-